但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掺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上述现象的出现,与机构改革、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因素息息相关,对干部队伍建设带来的影响十分微妙。
五十来岁加钱“早退”
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双峰县委组织部部长陈群告诉本刊记者,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县里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年满50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党员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
在湖南,双峰县这种安排并非个案,一些地方早已悄然实施。而岳阳县等地,也在征求干部意见着手安排“早退”。
“县政府的初步意向是提倡年满53岁的副科及正科干部退休腾位。除工资福利照发,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名为调研和督办工作经费。但这只是初步意向,县里还在征求意见。”湘北某县一位干部说。
在一个开通“早退渠道”的县,截至3月初,自愿提前退休的科局“一把手”有十多位,平均年龄55岁左右,其中包括县教育局、交通局、物价局、司法局、档案局、水利局、房产局、安监局等的“一把手”及县委某部一位常务副部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等。据悉,当地组织部门按程序核查、批准了相关申请。凡是被批准提早退休的干部的工资待遇可以提高一级发放,具体待遇当地人社部门正在测算中。
机构撤了有人“疲”了
湖南某县一位组织部门干部坦言,用“待遇换位子”意在消化冗员,实属无奈之举。该县合并乡镇、合并县直机关等,撤销或撤并的正科级单位14个,干部人多职数少,实在无法安排。不采取措施,提拔年轻有才干部也会变成一句空话。
在推出相关“早退”政策后,相关县域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响应热度很高,一些人甚至催着组织部门赶紧为其办理提早退休手续,“一天也不想耽搁”。
有申请早退的干部感叹,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身心俱疲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一位干部对本刊记者说:“我在交通局局长的位子上干了8年,这个位子一点岔子都不能出,一出问题就事关人命。我心脏不好,真的好累。如今,我更看重健康和家庭,这次局里有5名公务员和我一起申请提早退休。”
还有干部则表示,自己工作几十年,该拿的荣誉都拿了,该得的奖都得了,提前退居二线工资待遇一分不少还有提高,医疗保障也不缺,机会实在难得。
另有干部说,自从当上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太忙,而在岗学习、培训的机会太少,导致工作能力难以提高,跟不上形势。
在一些推出“早退”政策的地方,三四十岁的干部心理变化也十分微妙。
有的年轻干部觉得,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干部职业生涯真是“人生苦短”,提拔晋升“时不我待”;而有些40岁以上干部,觉得自己一下子“未老先衰”,认为相关政策让这个年龄段的人失去了晋升的“想象空间”。“工作热情、积极性什么的都无所谓了,未来最重要的是不得罪人,不做错事,平平安安熬到50岁‘早退’。”
在岗抓教育早退抓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认为,对于基层干部提早退休政策要一分为二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一方面,一些50岁以上干部觉得提拔无望,身在岗、心已远,不如提早退休。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用“提早退休”来消化机构合并后多出来的干部,为年轻干部“腾位子”等,这在基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只是权宜之策,并非长久之计。况且,“未老先退”的举动可能对当地干部群体造成影响,产生跟风效应。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周孝正认为,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与基层机构改革配套的提前退休是可以理解的。但对提前退休的干部需加强监督管理,以免他们虽远离官场,却仍利用以前的人脉关系等“软资源”谋私利。
受访专家建议,组织部门和社保部门应针对干部提前退休出台相关规定,不宜一禁了之,也不能无原则放开。另一方面,要加强在岗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还有受访者认为,退居二线的干部不能闲置,要把他们组织起来,或充当智库,或承担调研,或负责某一项具体工作推进等,让这个组织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人力资源群体能够继续发挥“余热”,尽量减少吃财政饭的“闲人群”和“散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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