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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坟第一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9  浏览次数:410
核心提示:大河网讯 3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朱伟、陈雪枫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请求。2016年2月,河南省选举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朱伟、陈雪枫分别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辞职报告,
 大河网讯 3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朱伟、陈雪枫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请求。
 
2016年2月,河南省选举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朱伟、陈雪枫分别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朱伟、陈雪枫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据了解,朱伟系河南省商水县朱集村人,由于犯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不能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本人特申请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而陈雪枫(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不便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故请求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陈雪枫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也同步终止。
 
 
 
陈雪枫个人简历:
 
陈雪枫,男,汉族,1958年9月生,河南开封人。
 
1985年11月入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中国矿业学院选煤专业本科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16年1月1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2月1日,免去陈雪枫河南省委常委、委员、洛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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