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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基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7  浏览次数:496
核心提示: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 综合报道据新京报快讯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 综合报道据新京报快讯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表示,扶贫领域“蝇贪”“蚁贪”问题突出,查办和预防要紧盯基层。
曹建明表示,与其他领域相比,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欺骗群众。
 
从检察机关办案的情况看,与扶贫开发相关的职务犯罪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和环节,呈现出“蝇贪”“蚁贪”问题突出、窝案串案突出、贪污渎职问题突出的情况,不仅严重侵害贫困地区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中央扶贫政策落实、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为此,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时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此外,曹建明在讲话中还提到,对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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