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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滑坡已定性系生产安全事故 将依法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7  浏览次数:548
核心提示: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安监总局牵头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担任组长,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在25日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坚决拥护国务院调查组的定性,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组处理意见,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该接受什么处理就接受什么处理,该处理什么人就处理什么人。

马兴瑞说,深圳滑坡事故损失惨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深圳特区形象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在此,深圳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难者表示哀悼,向所有遇难和失联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和其他受灾群众,向全社会作出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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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仍存次生灾害风险

记者25日下午从深圳滑坡事故第九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救援现场仍有少量不稳定滑坡风险,同时有二类、三类危险化学品需要探明和处置。

据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杨胜军介绍,事故发生后,住建部门对山体进行24小时监测,安排技术力量对山体的稳定性再次进行专家评估,发现有3处地方还存在少量不稳定的滑坡,正在组织机械清除。现场还设立预警哨等预警机制,一旦山体继续往下滑坡,“会有一套信号能组织现场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撤离”。

光明新区安监局局长李健男通报,经排查,受灾范围内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有10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企业。经核查,现场无爆炸品和剧毒品,有第二类危险化学品和第三类危险化学品即易燃液体,已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位置进行标示,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要求。事发后市环保救援队及危化救援队对危化品进行跟踪监测,截至目前没有发现超标和水污染、气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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