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根据公告,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告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本报记者王尔德北京报道
业界呼吁已久的绿色债券终于问世。
12月22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根据公告,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告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这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绿色债券市场将为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较低成本融资渠道。发行绿色金融债有助于缓解银行期限错配的问题,提升其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投放能力。
“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利用都被列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当中。”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这表明国家加大了对新能源的支持力度,从单纯的政策鼓励,逐渐转变为涵盖金融的全方面鼓励与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有关部门还将出台有关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指导性意见,为构建我国完整的绿色债券市场奠定基础。
农行已开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先河
根据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市场处处长陈亚芹的介绍,绿色债券起源于21世纪之初,是伴随着世界范围内投资人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持续关注,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兴起的一个新的债券品种。
资料显示,2014年,全球发行的绿色债券已达360亿美元。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均是绿色债券重要的发行主体。
今年,2015年金风科技在境外成功发行3亿美元绿色债券,成为中资企业的首单绿色债券。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开启了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先河。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9月21日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促进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央行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制定发布了有关公告,对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鼓励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优惠政策,希望通过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央行介绍,公告采用了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间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
其中,强调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行人可按照公告所附的《目录》筛选项目,也可参考其他的绿色项目界定标准。
重点支持六类设施建设运营的绿色项目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录》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以多维度环境效益尺度作为界定标准。项目界定重点考虑温室气体减排、污染物削减、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效益。
《目录》纳入了6大类(一级分类)和31小类(二级分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鉴于设备/产品制造的间接绿色效益最终通过设施建设运营实现,同时,设备/产品制造的间接绿色效益评估程序复杂、准确性较低,在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初期,各类别项目暂定以设施建设运营为主。
在六大类中,首先是节能:包括以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能效提升行动,实现单位产品或服务能源/水资源/原料等资源消耗降低以及使资源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下降。
其次是污染防治: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
再者是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手段,实现资源节约,同时减少环境损害。
第四是清洁交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清洁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行动,降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第五是清洁能源:通过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开发、生产、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实现污染物削减及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在界定条件中,《目录》特别对产品发电效率和长期可靠度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5.5%,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2.5%,之后年衰减率0.7%;单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6%,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3%,之后年衰减率0.7%。
“这说明银行业开始真正关注光伏、了解光伏,在光伏金融成熟的地区,银行提供项目融资都要看项目使用的产品,什么品牌,什么效率,什么长期性能等关键参数的,这决定了未来电站长期的发电量,发电量直接影响电站收入。”钱晶介绍。
此外,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灾防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效益;采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推进生态农牧渔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推动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目前,国际上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界定并不一致。2015年10月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就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重要共识。
中英财经对话的宣言表示,中英双方将出台更加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并支持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共同推动提升全球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特聘高级政策分析师徐楠预计,中国在启动了自己的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之后,将更加积极地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绿色债券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未来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中,约30%可以符合绿色债券的条件。”徐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IISD)合作开展的“绿化中国金融体系”研究认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人民币,总计17.4万亿元人民币(2.8万亿美元)。
徐楠分析,假设其中的20%可以通过债市实现融资,并假设这些债券融资中的50%可以被认定为绿色债券,那就意味着每年近30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融资规模。
将建发行绿色金融债核准的绿色通道
央行指出,国家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将建立了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等。
央行表示,欢迎其他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税收、贴息、增信等配套优惠政策,欢迎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在内的各类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
此外,央行提出,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还将采取四类措施。
首先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担保等机制来支持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其次,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债市场,发展绿色股票指数与相关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产业基金,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
第三,建立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第四,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