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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已超4月 安监总局:仍在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6  浏览次数:554
核心提示: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15日在北京透露,关于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是4个月,但是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15日在北京透露,关于“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是4个月,但是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目前距事故发生已超4个月时间。

对此,邬燕云15日在出席《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会时表示,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有些事故原因要进一步查清、责任要进一步明确。

“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是4个月,但是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邬燕云说,事故调查报告依法经国务院批复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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