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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健 李建设】郑州报道:在公安事业浩瀚无垠的星空中,刘德骞恰似一颗熠熠生辉且坚毅笃定的星辰。年仅34岁的他,已在从警之路上砥砺前行了10个春秋,以青春之躯,书写着忠诚与担当的壮丽史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崇高使命与无私奉献精神。
2021年10月,刘德骞怀揣着过往积累的宝贵经验与满腔热忱,毅然踏入西峡县公安局的大门,就此开启职业生涯的崭新篇章。在这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新天地里,他迅速找准自身定位,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办理与社区矛盾化解工作中。当下,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民生保障,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刘德骞深刻领会并积极践行这一精神。治安与民事案件虽看似繁杂琐碎,却紧密关联着百姓的日常生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刘德骞深知责任重于泰山,凭借非凡的耐心与专业素养,自投身公安事业以来,成功办理了诸如程某贩卖毒品案、范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崔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等1000余起案件。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他都如同精雕细琢的工匠,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力求以公正的裁决捍卫法律的尊严,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切实贯彻公安机关对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和谐稳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石。刘德骞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响应公安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号召,主动深入社区的大街小巷,与居民们倾心交流,倾听他们的家长里短,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在处理社区矛盾纠纷时,他始终秉持春风化雨般的耐心与智慧,深入了解各方诉求,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积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他以真心换真情,用实际行动为居民排忧解难,成功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为社区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成为社区居民心中当之无愧的“主心骨”,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他的辛勤付出,不仅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了安全感,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法治的信仰以及对社会的信任,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刘德骞在工作中的卓越表现并非偶然,其根源在于他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这份热爱与深情,如同一条红线,贯穿于他10年的从警生涯,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之中,也为他赢得了诸多荣誉。2015-2020年,在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工作期间,他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与高度的敬业精神,连续五年荣获“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因成功办理一起系列跨区盗窃案,以及2020年成功破获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他两次被授予嘉奖。2018年,他凭借坚定的政治信仰与先锋模范作用,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及2019年,他又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回到西峡县公安局工作后,他初心如磐,2022-202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22-2023年、2023-202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3年因办案成绩突出荣获嘉奖,2024年再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工作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于担当精神的充分肯定,是他为公安事业不懈奋斗的生动见证。
从刘德骞身上,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精神风貌。他用10年的坚守,生动诠释了什么是忠诚、责任与奉献。他的故事,绝非仅仅是个人的奋斗历程,更是公安队伍中无数默默奉献者的真实缩影。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公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正是有像刘德骞这样的人民警察,他们扎根基层,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各项要求,以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无私的奉献,守护着社会的安宁,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捍卫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石,是人民群众值得信赖的坚强后盾。
刘德骞的事迹给予我们深刻启示: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只要我们怀揣着对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的责任,坚定不移地秉持信念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奋斗,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故事,宛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激励着更多的人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满怀期待,希望刘德骞能够继续在公安战线上发光发热,为守护西峡县的平安与稳定,为推动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续写更加辉煌灿烂的篇章。同时,我们也衷心期望更多的人能够以他为榜样,在各自的领域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