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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枫桥经验引领 百舸争流进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7  浏览次数:103122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杨 春】四川宜宾为您报道: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日前,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在宜宾市叙州区长江音悦街隆重举办了“枫桥法律剧场启动仪式”。
  本报讯【记者杨 春】四川宜宾为您报道: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日前,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在宜宾市叙州区长江音悦街隆重举办了“枫桥法律剧场启动仪式”。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宜宾市律师协会会长杨赟出席会议并讲话。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奇祖,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尧,宜宾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红宇,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股长周贵华出席会议。事务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区居民代表共同见证这一法治文化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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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婧(本报记者摄)
  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婧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她对与会嘉宾和社区居民的到来表达了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详细介绍了枫桥法律剧场的创办初衷和美好愿景。她介绍到,“枫桥法律剧场”是在“法律超市·法律夜市”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和延伸的创新举措,通过以真实案例为支撑,以法律小剧场为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旨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建设、做好诉源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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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律协副会长杨微信图片_20240428155014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本报记者摄)
  随后,杨赟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对枫桥法律剧场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高度肯定了枫桥法律剧场的创新做法,表示将大力支持剧场的创办,共同推动法治文化在社区的深入发展。杨赟副会长强调,法律剧场是法律服务与社区文化相结合的创新形式,是律师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的创新举措,也是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体现。他预祝枫桥法律剧场越办越好,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增强法律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溯源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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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婧主任现场演唱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所歌《同舟共渡》(本报记者摄)
  活动现场,周婧深情献唱律所之歌《同舟共渡》,充分展现了律师们坚守法律、服务群众的坚定信念。现场气氛热烈,观众掌声不断。紧接着,枫桥法律剧场为观众呈现了一场以民间借贷为主题的情景剧——《现代版黄世仁之民间借贷》。该剧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揭示了民间借贷中的陷阱和风险,引导观众正确理解和应对民间借贷问题。观众们在欢笑中收获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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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律师们的暖场舞蹈精彩纷呈(本报记者摄)
  随后,实习律师冉琴和孙慧娇带来了一段精彩的舞蹈表演。她们用优美的舞姿和动感的音乐为现场氛围增添了不少活力,展现了青年律师的青春风采,赢得了观众的喝彩。律师程丽璇、文闻和实习律师游春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反诈情景剧表演《刷单诈骗》。该剧通过生动形象的演绎和真实的案例再现,揭示了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和危害,提醒观众提高警惕,防范诈骗。演员们幽默风趣的台词和精湛的演技赢得了观众的阵阵笑声和掌声。在气氛热烈的活动现场律师与群众进行互动和发放反诈宣传册,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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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演职人员与莅临现场领导合影纪念(本报记者摄)
  据悉,此次枫桥法律剧场启动仪式圆满落幕,充分展现了恒和信(宜宾)律所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责任担当,也极大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诈骗能力。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让枫桥法律剧场成为法治文化传播的重要阵地。在宜宾市区两级司法局、市区两级法院、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枫桥法律剧场一定会办出特色、办出亮点,成为宜宾法治文化建设的一张亮丽的名片,成为全国践行“枫桥经验”的示范案例。【刊号ISSN2409-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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