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机关查明,被告人郭某某通过网络赌博认识一名叫“勇哥”的陌生男子,对方让其提供银行卡转账并支付好处费。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明知“勇哥”犯罪所得是赃款,仍提供银行卡为其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5000余元。
庭审中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罪名认定及量刑情节等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珙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学生们聆听法官释法讲座(杨帆摄)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学玲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筑校园安全防线”为主题,对旁听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专题法治讲座。从“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形式“如何预防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现场模拟电信网络诈骗场景,通过现场教学,切实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和反诈骗能力,现场气氛热烈。
珙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张学玲告诉中都记者:“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本院组织了一场针对该犯罪的庭审进校园的法制宣传活动。该活动的意义在于致力于提高在校学生预防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守护绿色校园。让旁听学生加深了他们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和了解,从中受到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珙县职业技术学校2022级10班武煜然接受中都记者采访时说:“旁听了庭审,聆听了法官阿姨的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讲,让我了解了更多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回家后我会给家里的长辈们讲相关的知识,也让他们提高一下防范诈骗的认识。”
据了解,珙县人民法院和县教育和体育局多次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庭审进校园”等形式,对全县各中小学进行“学法、知法、守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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