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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制片人公布合约 详述纠纷始末:痛心牵连郑晓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542
核心提示: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中新网11月27日电近来,电视剧《芈月传》陷入了编剧署名权与版权纠纷中。今日上午,《芈月传》官方微博发布了制片人曹平撰写的一封公开信,详细介绍了项目的创作过程以及同蒋胜男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中新网11月27日电 近来,电视剧《芈月传》陷入了编剧署名权与版权纠纷中。今日上午,《芈月传》官方微博发布了制片人曹平撰写的一封公开信,详细介绍了项目的创作过程以及同蒋胜男签订合约条款中的具体内容,并曝光了《芈月传》的片头。

11月10日上午,《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贴出“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的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片方“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剥夺自己的著作权。

随后,《芈月传》制作方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称其提前出版小说违约。近日《芈月传》出品方起诉蒋胜男提前出版小说一案一审胜诉。

 

 

今日,《芈月传》官方微博发布了制片人曹平撰写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她详叙了《芈月传》的创作过程以及剧本改编始末,并曝光了之前与蒋胜男签订的合约、补充协议以及正片片头。曹平称,《芈月传》剧本从2012年秋开始创作,2013年春蒋胜男提供的大纲和部分剧本虽经多次修改但始终无法达到片方要求,2014年3月蒋胜男在完成53集剧本初稿后退出了创作团队。蒋胜男主动提出为了将来更好的宣传和销售她的小说,希望片方认可“电视剧根据小说改编”的提法,也约定小说要在电视剧播出时才可发行出版。

在合同与补充协议中,制作方花儿影视同意蒋胜男作为编剧在《芈月传》片头的编剧署名权并署名为原创编剧,但花儿影视有权聘请其他剧本创作人对其创作的剧本进行修改。蒋胜男作为原创作者授权花儿影视在全球范围内永久独占使用根据本人的原著创意改编为电视剧本、电影剧本并拍摄成作品,并在《补充协议》中进一步许可了《芈月传》游戏、漫画、动画的改编权,同时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的同期才会将次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并发行,而在电视剧《芈月传》未开播前绝对不会出版此原著相关内容及进行网络发布。

 

 

回应全文:

电视剧《芈月传》终于要和大家见面了。从项目策划伊始到最后成片,历时三年多,个中辛苦,外人很难想象。因此,我要向每一位为这部电视剧付出过大量心血和劳动的创作者,表达深深的感谢,大家辛苦了!

11月10日,电视剧《芈月传》北京发布会前夕,作为原著作者兼原创编剧的蒋胜男老师,就这部剧的原创、署名和合同等问题发表了一篇长微博。文中提到了作为制片人的我,编剧之一的王小平老师,甚至郑晓龙导演。发布会当晚,面对媒体朋友铺天盖地的质疑和询问,我也代表制片方进行了简短的回应,希望风波能够就此终止,大家可以把目光集中到电视剧本身,但事与愿违,风波却始终不能平息。

写在前面

今天,我提笔写下这篇文字,真的非常痛心。作为制片人,我其实和蒋胜男老师、郑晓龙导演、王小平老师一样,是一个文艺创作者,我们大家都为电视剧《芈月传》付出了很多。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为了《芈月传》,蒋胜男老师、晓龙导演和王小平老师曾经愉快的探讨创作,为了给观众呈现出一部优秀的电视剧作品而呕心沥血。在今天,出现了这样无法通过沟通解决的争执,我真的感到非常遗憾。但基于目前的情况,我想,作为制片人,我不得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大家,相信观众和网友们在兼听了各方声音,了解到全部真实情况后,会有一个客观的评判。

相识到合作

我与蒋胜男老师的最初相识,是在2011年9月。当时,《甄?传》作者流潋紫老师的丈夫向我和晓龙导演推荐了蒋胜男老师的一本名为《凤霸九天》的小说和剧本策划大纲,但我们评估后认为不太合适,所以未能合作。之后,在2012年1月,蒋老师又把她的另外几本历史小说推荐给了我们,但可能缘分未到,我们依然未能合作。过了将近半年时间,2012年7月,我们又收到了她发来的《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我和导演、出品方看了以后,感觉比较中意,于是我们便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签署了《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出品方花儿公司享有电视剧剧本的著作权,拥有根据剧本拍摄电视剧、电影的权利,并因《甄?传》的缘故正式将《大秦太后》更名为《芈月传》。

之所以双方仅签署了剧本创作合同而不是小说改编权的合同,是因为当时蒋胜男老师表示这部《大秦太后》只写了一部分,签约当时也仅在网上发表了7000字左右的文字。为了尽快推动这个项目,在双方协商后,蒋老师同意先创作剧本,等剧本完成后,再继续完成小说的创作。必须说明的一点是,除去后来蒋老师把她的七千字网文(《大秦太后》小说第一卷第一章)的邮件发给我外,直至今天,我和晓龙导演夫妇都从未看过《大秦太后》(后改名为《芈月传》)的任何其它书稿。这七千字网文,我读后觉得内容太少,没有过多的参考意义,也就没有发给导演和王老师看。这也是为什么王小平老师之前在谈到《芈月传》的剧本创作时,表示“没有小说”的原因,这是我在双方沟通过程中的失误。

后来,蒋胜男老师提出为了将来更好的宣传和销售她的小说,希望我们认可“电视剧根据原著小说改编”的提法。我们觉得这是好事,当时相处的也愉快,便欣然同意。同时也约定,小说要在电视剧播出的时候才可发行出版。在另外签署的“补充协议”中,也就根据《芈月传》剧本开发游戏、漫画、动画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蒋胜男老师在电视剧中署名为“原创编剧”等事项达成协议,并付给了她相应的报酬。

这里要说明一下,蒋胜男老师在长微博里挑选了我和她之间的部分短信通讯截图公布,这个短信确实是我和她的交谈记录。当时做这个声明的原因,是市面上出了一本叫做《大秦宣太后·芈氏传奇》的小说,造成了很多网友的误解,认为这本书就是《芈月传》的原著小说。为了与蒋胜男老师共同维权,我用短信草拟了一个声明,转发与她商讨,并不是任何形式的正式文件,只是商议的短信而已,随后蒋老师提出异议,我们便再没有提起这样的声明。在后期的制作当中,我们也都在正片片头标明了“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的字样。

第一次困境

2012年秋天开始,《芈月传》的剧本创作正式启动。我和晓龙导演专门邀请了著名编剧、策划人李晓明、王小平、任蕴一起多次开会,帮蒋胜男老师出主意、做策划。但毕竟小说和剧本是两种不同的文艺载体,创作规律和技巧有很大的不同,虽然蒋老师非常勤奋努力,但因为没有过大型电视剧剧本的编剧经验,因此,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她再次提交的分集大纲和前几集剧本尽管经过多次修改,但始终无法达到我们,特别是导演的要求(导演是编剧出身,对剧本标准极其严格),创作一时陷入停滞。出品方花儿公司甚至一度对项目失去信心,决定放弃,并将剧本的版权进行了转让。但作为制片人的我,依然固执的看好这个项目的市场价值。为此我反复去做导演的工作,希望他能促成王小平老师作为编剧之一加盟剧本创作。这不仅因为她是《甄?传》的编剧之一,有很丰富的编剧经验,更因为她作为导演的妻子,对导演的创作思路和理念有着更为深入的理解,也更容易沟通、协调。后来,花儿公司因为王小平老师的加入看到了转机,又要回了版权,并决定由蒋胜男老师继续进行初稿创作,再由王小平老师在初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再创作。

第二次困境

到了2014年3月,蒋胜男老师完成了53集的剧本初稿。晓龙导演在看完后,与蒋老师在价值观和人物塑造上产生了分歧,导演认为芈月是那个时代先进思想的代表人物,希望赋予这个人物更大的情怀,这与蒋老师的故事风格和部分基本观点可能出入甚大,要改动的工作量也十分庞大。为了加快剧本的创作进度,我们经过蒋胜男老师同意,在她提交初稿后就没有继续再让她参与剧本的修改工作,而是让王小平老师在与导演的直接沟通下进行剧本的修改和再创作。她将蒋老师初稿剧本里好的部分进行保留或修改,不好的部分推倒重来,在追求细节、将文字镜头化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到整体故事框架的方向和人物的把控,其中的艰辛与不易,旁人或许很难理解。也正是基于对王小平老师辛苦创作的尊敬和认可,出品方为王小平老师署名“总编剧”。

谈谈权益

关于聘请其他编剧进行改编这一事宜,出品方与蒋胜男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她的剧本没能达到要求,出品方有权另请其他编剧进行改编创作,而最终如何署名将由出品方决定。我们的做法没有违背任何契约精神和合同约定,而且在蒋胜男老师的剧本没有达到我们拍摄要求的情况下,依然向她支付了全部稿酬。同时出品方不但在电视剧正片片头单独注明了“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字样,也给予了她单屏的“原创编剧”署名(开播后大家可以看到,电视剧播出带早已送到电视台)。所以我在10日看到蒋胜男老师痛斥我们不守合约,剥夺她原著作者权益的长文后,内心也是五味杂陈,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原本愉快的一次合作,为何会演变到如此境地?至于在长文中,蒋胜男老师表示因为得知署名为原创编剧后,一气之下拒绝参加2015年1月发布会的事,我只能说,原创编剧署名是早在这之前就在双方补充协议里签订了的。至于给王小平老师的署名是出品方在合约里的权益,我们并未违背合约,也没有剥夺蒋老师应有的权益,只是给予了王老师与之劳动付出相对应的回报,何罪之有?等电视剧开播后观众就会看到,“原创编剧:蒋胜男”的单屏体现和“总编剧:王小平”的单屏体现是平行并列,先后而出,并无高下之分。

说说导演

我跟晓龙导演共事多年,他是个不重名利的人,在业内素来以做人低调著称,也正因于此,这么多年来,他的作品名气从来都要高于个人。上面我也提到过,晓龙导演是编剧出身,因此,他对编剧的创作虽然要求很高,但对编剧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爱护、尊重和宽容的。从《芈月传》最初的策划,到剧本创作、修改、完成的整个过程,他始终也是创作的核心与灵魂人物之一。很多想法、故事桥段,甚至故事细节都是出自导演本人的设计。开拍之后,导演对剧本只要有不满意的地方,就要求王小平老师跟组修改,期间经历的种种辛劳,我最清楚,但他从无怨言,他只想给观众拍一部真正优秀的作品。这次纠纷风波,最出乎我意料,也最让我难过的就是将晓龙导演推上了风口浪尖。从不上网的他,最近也学会了偶尔打开手机新闻看一看,每当听到他说:“我只想拍一部好电视剧,大家为什么这样骂我?”时,我真的很难过。回想曾经,蒋胜男老师与我们合作的是那么愉快,每次来北京开会讨论大纲和剧本,气氛都是那么的融洽。如今却是这般情景,实在令人唏嘘,令人遗憾。

写在最后

一部影视作品的完成,不是一个导演、一个演员、一个编剧能够独立实现的,而是每一位参与人共同努力的结晶,《芈月传》亦是如此。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颗感恩之心,去格外的珍惜芈月,爱护芈月。对于蒋胜男老师,如她所说,《芈月传》就像自己的孩子,然而对于郑晓龙导演,编剧王小平老师,对于出品方和我来说,也亦然如此。《芈月传》凝结了我们这么多人的创作心血,我们只希望她最终能得到观众的认可,能够传递出我们所想表达的价值观和正能量。

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论是非。既已出现了纠纷,并已诉至法庭,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尊重法律,按照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不要再相互指责。我们已经将双方的剧本提交给了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进行专家比对(据编剧委员会反馈,他们曾与蒋胜男老师联系,希望她提供剧本,但她迟迟没有提交,我们只好将她的53集剧本初稿进行了提交)。近日我们也收到了温州市鹿城区法院的《限期提交证据材料通知书》,并且已经准备好了电视剧《芈月传》的剧本拍摄稿和播出版DVD带等全部证据,将尽快提交给鹿城区法院。孰对孰错,就由法律做出公正评判吧。

再过几天,《芈月传》就要与观众见面了,我由衷的希望这部作品不会辜负观众的期望。大家的喜爱和认可,才是我们这些创作者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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