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位于平昌县金宝街道七古街某楼盘一美容服务中心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堂内左侧发布一则“养森 瘦瘦瘦身”明示或暗示‘针对:化浊降脂 理气通脉 活血化瘀 可促进排除体内宿便 可加速人体新陈代谢 改善体质 瘦身塑形 调身心。。。’以及该店堂右侧货架上张贴“香雪丽多元眼部套 是河琏? 为你最耀眼 一次让你千纹100%消失;一次让你黑眼圈变淡60%;一次让你眼部滋润度提升100%。。。。”字符广告,该上述二则广告涉嫌“用普通化妆品能治疗人体某部位的疾病,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时效等”其行为属违法行为。
目前,该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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