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常宁报道:自11月11日开展“戴帽工程”全警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巡特警严查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经过近2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灯塔路口是泉峰路与青阳路的交叉点,从这个十字路口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流量非常大,以前该路段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也很多。专项行动期间,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巡特警组织大批警力在灯塔路口的每个方向设立三道执勤点,凡发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老爷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责令骑乘人员戴上头盔,没有随车携带头盔的一律去购买头盔戴上方可重新上路。对于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的,一律当场拆除。11月29日上午9:30左右,两名年轻小伙子各骑一辆共享单车行至原泉峰车站门前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拦停,明白被拦的原因后,两名小伙子连忙抓起共享单车篮子里的安全头盔戴上。据统计,当天上午没有一起不佩戴安全头盔或私自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经该路口进入中心城区。 交警、巡特警的严查严处,确保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28日电子摄像头监控视频显示,常宁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4%,私自加装遮阳伞率为0.00%,两项考核结果分别名列衡阳市第2名、第1名。每天上下班要经过市中医院门前路段的尹女士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深有感触:“以前中医院门前停车坪上的摩托车、电动车10辆有8辆私自加装遮阳伞(棚),不但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近20天的集中整治,现在中医院门前停车坪上很难看到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即使有一辆,执勤交警也会马上过来当场拆除。”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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