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并行推动网剑专项行动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网剑行动”的重要性,将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省委常委会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途径。抓好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务求抓出实效。
(二)强化督导,提升效能。聚焦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强化联合督导和系统督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辖区内平台经营者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义务,督促网络平台及各网站入驻巴中市场“e”监管,实现“智慧监管”。加强执法办案,选准切入点,精准重拳出击,严格规范网络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履行好牵头职能,统筹运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科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实行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宣传专项行动,不断扩大“网剑行动”品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强化监管 压实责任 (一)聚焦电子商务平台,突出平台企业责任落实。按照《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电子商务平台按照《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模板》要素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不断完善平台规则。指导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及网络交易平台未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履行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本地平台全部亮照经营,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合格率不低于90%。 (二)聚焦竞争秩序问题,突出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治 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 格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聚焦重点商品和服务,突出社会热点问题治理。以野生动植物、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有毒有害物质、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低速电动车以及网络交易平台上有关手机APP销售彩票等为监测监管重点,督促平台经营者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摄像头等舆情热点、社会集中反映、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台次,督促商家履行完善电商平台23家,现场“零距离”“一对一”业务指导48人次,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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