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10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为期20天。为使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市公安局成立了涉摩涉电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蒋璞任组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国生任常务副组长,交警大队长阳纯卫、巡特警大队长陆峥嵘、交警大队教导员贺运国、副大队长李敬群任副组长。 整治期间,交警大队城区、特勤、巡逻、宜潭 4个中队及巡特警大队组成 4个执法组,每天在城区群英路、青阳路、泉峰路、培元路等主干道路口设立执勤点,重点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安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交通违法查处数据和路口视频抽查测试数据)实行每日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期间,市公安局还将邀请常宁市委督查室牵头对市直机关单位推进“戴帽工程”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察,推动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专项整治整体效果。
此次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为10月底全市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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