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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次数:158231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10月2日清早,新河镇塘头村支部委员唐远智听到屋外传来一阵摩托车发动机声音,便探出脑袋朝秋雨中的那辆摩托车喊:“老弟,戴头盔,交警天天在查!”“好!谢谢你操心!”看着驾驶人戴上安全头盔消失在村子马路拐角处后,唐远智才放心地返回里屋。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10月2日清早,新河镇塘头村支部委员唐远智听到屋外传来一阵摩托车发动机声音,便探出脑袋朝秋雨中的那辆摩托车喊:“老弟,戴头盔,交警天天在查!”“好!谢谢你操心!”看着驾驶人戴上安全头盔消失在村子马路拐角处后,唐远智才放心地返回里屋。
  为深刻汲取“9.13”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稳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宁市道安委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
  摸底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车子嘀嘀鸣喇叭,不知车主是谁家。电动单车路上走,不知哪家有没有。”这句顺口溜生动描述了常宁市曾经的机动车管理现状。
  袁女士家住泉峰街道办事处,为方便上下班、上街买菜及接送小孩,她特意买了一辆电动车。随着驾驶技术的日益熟练,电动车俨然成了她日常生活中最亲密的伙伴,“只要距离不远,不管去哪我都骑上它。而且只要佩戴头盔、只要不加装遮阳伞,交警就不会查我,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更加不会管我。”说起电动车的好处,袁女士眉飞色舞。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常宁市广大农村群众纷纷购买农用车、面包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作为生产、生活工具。这些车辆虽然方便了农民朋友,但由于数量庞大,车辆是否办牌、驾驶人是否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等交警部门无法统计,管理起来难度也非常大。
  “各乡镇(办事处)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一定要对管辖区村组的农用车、面包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实行摸底登记并建立台帐,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誓师动员大会上,常宁市道安委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蒋璞强调。
  摸底工作开展后,各乡镇(办事处)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逐户上门摸排,做到见人见车,同时按照姓名、家庭住址、车辆类型、车辆号牌、有无保险、联系方式等六个要求分门别类登记好,建立统一台帐,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走村串户,全市农用车、面包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基础台帐先后建立了起来。
  “我这辆电动车才上牌三天时间,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摸底了,把我的车牌号、手机联系方式等一一登记在册。”袁女士说。
  “以前是两眼摸黑,现在谁家有摩托车(电动车)、有没有办牌,车辆基本情况我们一目了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起来也得心应手。”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在电脑上点开泉峰办事处车辆基础台帐表介绍。
  宣传劝导,做到心中有法
  “常宁市交警大队新河中队到塘头村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在新河镇塘头村委会议室里,电子显示屏上打出这样一行红色的字幕,几十名群众手里拿着崭新的安全头盔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交警中队民警合影留念。
  “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交警来村里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还给群众免费赠送了安全头盔。”村支部委员唐远智说,以前很多村民总以为塘头村偏远,只要交警不来查处,骑乘摩托车就不需要佩戴安全头盔。通过今天宣讲,大家才认识到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相当一部分交通死亡事故是由于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现象,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了“一人一盔”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播放摩托车交通事故警示片、摆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开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免费赠送安全头盔等方式宣传如何正确行(乘)车、走路。
  在交警部门送头盔、送安全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也与交警部门联勤联动,组织两站两员、警保合作劝导员、一村一辅警、路长等多种力量,严格按照农村交通违法劝导“七必上”的工作要求开展日常劝导工作,重点突出早、晚以及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的劝导检查。辖区烟洲镇医院门前路段来往车辆、行人多,该镇就组织两站两员穿着统一服装在此开展交通劝导。
  统计显示,9月下旬以来,全市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8次,开辟农村宣传阵地91个,免费赠送安全头盔20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通过宣传、劝导,辖区群众骑乘摩托车上路时佩戴安全头盔的多了,私自加装遮阳伞的少了。”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说。
  严厉整治,做到违法必查
  家住曲潭办事处的李先生每天都要骑摩托车进城上班,以前为了方便自己,他去摩托车修理店买了一把遮阳伞装上,晴天遮挡太阳,雨天遮挡风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后,李先生知道交警在拆伞,但仍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每次上、下班经过交警大队门前路段,我心跳得像打架子鼓。终于有一天,我被执勤交警拦住了,他们当场收缴了遮阳伞。”说完摩托车私自加装遮阳伞被查处的经过,李先生叹了口气,补充说:“交警拆伞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这个我理解……”
  不光是李先生的遮阳伞被拆除收缴了,摩托车(电动车)专卖店和摩托车维修店也禁止销售遮阳伞了。城区泉峰西路的沙子岭是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一条街,也是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聚集地。在某知名摩托车专卖店门前,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忙着给新卖的摩托车安装尾箱,当顾客问可不可以安装遮阳伞时,这名工作人员赶紧摇头:“不能,不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打了招呼,只要发现销售、安装遮阳伞的,一律从重处罚。”
  一手抓摸底、宣传,一手抓整治。9月底以来,市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一系例整治行动: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车超员、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反禁限行规定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超载超限、货车改(拼)装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共开展整治行动100余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0余起,拆除遮阳伞(棚)500余把。”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说。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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