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宾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宜宾市李庄中学校等18个“宜宾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吴仕春等119名“宜宾市优秀教师”、伍晓荻等99名“宜宾市优秀青年教师”、禹亮等100名“宜宾市优秀乡村教师”、张洪等29名“宜宾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宜宾市第四中学校督导室等9个“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刘介均等15名“优秀督学”,宜宾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等13个“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袁华强等11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等28个“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先进集体”和龙永康等36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