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贺运国教导员首先汇报了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至8月份所取得的成绩:共对9家源头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328起,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2141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887起,拆除遮阳伞5000余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221起,客车、面包车超员65起,疲劳驾驶58起,酒驾(醉驾)121起,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12人;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6处,下发整改函52处,已整改14处,有效确保了群众出行安全。
贺运国教导员还向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汇报了大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两站两员没有落实实体化运作,有牌子,有机构,但没人员、没经费,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台帐,导致交通安全人、车、路基础信息采集不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没落实,农交安APP应用落后;农村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没有效果;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传氛围不浓,没有造成声势。
对于今年下一步工作,贺运国教导员表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狠抓农村两站两员实体化运作,做到“五有”(即有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地、有工作台帐、有经费保障);二是全市一盘棋,城乡同步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违法载人等,时间为3个月,目标是佩戴头盔率达到70%,遮阳伞全部拆除,违法载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城区由整治办牵头,公安交警、城管、住建、交通、商务等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乡镇也相应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对不戴头盔、安装遮阳伞采取断油措施,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对摩托车出入进行劝导,凡不戴头盔、安装遮阳伞的不得进入,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专项整治的,采取点对点通报,情节严重的约谈单位负责人,造成影响的移交纪监委,同时组织发动摩托车、电动车业主和保险公司向广大驾驶人免费赠送头盔。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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