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加装遮阳伞(棚)属于非法改装改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应处以500元罚款。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只拆除遮阳伞(棚)不罚款,但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未上牌、未年检等),执法人员则将车暂扣至停车场作进一步处理。8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陆陆续续把暂扣的摩托车、电动车推上停在一旁的拖车。据粗略统计,行动结束时,共有40余台车被拖到停车场。 由于前期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宣传,因此广大群众对这次联合拆伞行动持理解态度。在东升超市门前路段,一位女子被拦停后表示自己两天前才从外地回到常宁,不知道摩托车不能加装遮阳棚。执法人员跟她解释从7月1日开始就广泛宣传了,截至目前已长达一个月。女子听后,非常配合地让执法人员切割了铝合金棚。另两个女孩的电动车被执法人员拆除遮阳棚后,她们笑着打电话告诉朋友:“今天真的被拆了!”然后开心地骑着电动车离开了。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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