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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不戴安全头盔,查!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4  浏览次数:122709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7月2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当场将其拦停并开具处罚单。这是省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暗访组在常宁暗访后该大队再次发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7月2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当场将其拦停并开具处罚单。这是省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暗访组在常宁暗访后该大队再次发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4月份,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6月21日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暗访组在常宁暗访时仍发现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大多数没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普遍加装遮阳伞。
  针对上述问题,大队高度重视,当即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每天早、晚高峰期安排警力在摩托车、电动车流量密集的重点路段路口,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闯红灯、逆行、未按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处罚;对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的,一律依法收缴车辆,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一律终生禁驾;对系统自动抓拍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媒体、电子显示屏曝光;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车辆违法,一律抄送相关单位。
  在整治的同时,大队还派出民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专门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开展“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及摩托车“限两人”的文明交通宣传。截至7月1日,共组织宣传讲座7次,制作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3400份。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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