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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司法保护高端论坛在沪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次数:167464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常魁星 殷正明】 5月29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指导的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司法保护高端论坛在上海虹桥郁锦香宾馆举行。此次论坛务实创新,广受社会各界关注。论坛组委会主席、北京蓝盾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人、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党委原副书记王建中认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必将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常魁星 殷正明】 5月29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指导的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司法保护高端论坛在上海虹桥郁锦香宾馆举行。此次论坛务实创新,广受社会各界关注。论坛组委会主席、北京蓝盾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人、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党委原副书记王建中认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必将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此次高峰论坛由北京蓝盾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办,北京新思维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御剑法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深圳人脉银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七点钟基金、师董会 、 红链资本 、 链闻 、众甫投资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知名律师,聚焦中小企业司法保护,从不同视角展开务实探讨。众多权威人士结合具体案例发表的主题演讲,思路创新,精彩纷呈。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已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公信力、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2013年被工信部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4年被民政部评为5A级协会,2015年民政部授予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秦皇岛市原市长宁金彪指出,中小企业司法保护体系的建立,至少需研究处理好三个问题:一要创立一个具有明确的宗旨、目标和服务内容的平台。二要形成一套良好的运作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管理机制、工作机制等。三要落实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事前防范、事中处理、善后处置等,以及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近年来,一些民营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仍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司法保护的缺失,影响和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
  在此次高端论坛上,不少专家学者、企业家、知名律师还建议,要从根本上建立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环境,不仅要由法规政策引导,还必须从制度层面加以创新。同时,民营中小企业要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要注重树品牌,讲信用,定好位,抓创新,重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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