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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将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次数:143204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近日,常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近日,常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是为了进一步落实超限超载治理责任,深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防范涉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而开展的,整治为期2个月。
  据悉,常宁市交通运输、常宁市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货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常宁市交通运输、住建等有关部门将对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常宁市政府对涉及企业强制停业整顿。
  整治期间,相关部门还将依托宜潭治超站,采取固定执法的方式确保每一辆货车进站接受检查。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一律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一律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一律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为确保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常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加强了责任追究:对超限超载货车造成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开展深度调查,依法追究违规改装企业、装载企业、检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负有治超职责的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为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上路、偷逃过路费提供“保护伞”,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利益,或有其他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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