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简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常宁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驾驶员接受交通安全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160228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3月20日上午,常宁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50余名驾驶员在市老干局5楼会议室参加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常宁市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主办,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承办。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3月20日上午,常宁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50余名驾驶员在市老干局5楼会议室参加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常宁市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主办,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承办。
  培训现场,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员邓红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的形式向全体驾驶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及驾车陋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邓红娟告之驾驶员们《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并简单介绍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及骑车上路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培训课上,交警大队法宣中队长曾雄武补充说明了酒驾、醉驾的危害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加深驾驶员的印象,他还特意列举了最近发生在常宁辖区的一起醉驾交通事故案例。
  培训结束时,交警大队工会主席游水清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握好大脑中的方向盘,系好思想中的安全带;二是要明确职责,确保各机关单位用车安全,公车平台要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培训,全体司机出车前、用车后都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三是要提高驾驶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驾驶技术要精益求精,要脑到、心到、手到、脚到,防范于未燃。
  主持此次培训活动的常宁市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主任吴时衡指出,树立公车平台的良好形象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二是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驾驶陋习;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
  据悉,为了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出台了20条安全管理措施。“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可以为安全行车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准确依据,从而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