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衡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给各县(市)区整治办下发《关于核查“大吨小标”嫌疑车辆的交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将“大吨小标”嫌疑车辆录入稽查布控系统积极查扣,并对不配合的嫌疑车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接到通知后,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派出民警对嫌疑车辆进行走访排查,先后将4台“大吨小标”车暂扣至停车场。经做4位车主的思想工作,12月28日,4台嫌疑车全部移交给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处理。
“大吨小标”车是指重量造假的汽车,比如某些货车实际运载能力为30吨,但车企在生产过程中只在铭牌上标注为20吨。这一差值实现了车辆实际有30吨的运力,各项费用的征收却只按照20吨级货车的标准收取。曾经的货车计费标准是按照行驶证标定的参数收取,而车辆总质量、额定载重量与整备质量均标注在行驶证上。那么实际运载30吨的货车按照证件信息,需要缴纳的则是20吨的费用,这让货车每年少缴纳很多费用。
“大吨小标”车辆不仅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上路行驶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 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对“大吨小标”车辆的整治。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邓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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