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简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题 » 正文

司机驾车送晕倒学生去医院遇红灯,常宁交警:你可以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6  浏览次数:29759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12月24日上午,常宁市某繁华路段上演了生死时速和暖人心窝的一幕――某学校一名学生突然晕倒,在紧急送往医院途中遇上了红灯。在这生死关头,正在该路段执勤的常宁交警秉着“生命至上”原则,拦停其他正常通行车辆让该车闯红灯通过,并对其行为免于处罚。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12月24日上午,常宁市某繁华路段上演了生死时速和暖人心窝的一幕——某学校一名学生突然晕倒,在紧急送往医院途中遇上了红灯。在这生死关头,正在该路段执勤的常宁交警秉着“生命至上”原则,拦停其他正常通行车辆让该车闯红灯通过,并对其行为免于处罚。
  当天上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雷海斌率领几名辅警在灯塔路口执勤。7:50左右,该路段的红灯亮起。就在这时,一台商务车在路边停了下来,驾驶人打开车门急匆匆地跑到雷海斌面前,说他是某学校工作人员,一名学生在校突然晕倒,他现驾驶民用车送患病学生去医院抢救,由于前方亮起红灯,请求交警允许他闯红灯通过。听说是抢救病人,雷海斌毫不迟疑地说:“可以,你快过!”当即和辅警将那些正常通行的车辆拦停,给这台商务车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在民警的指挥和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的密切配合下,该商务车顺利通过十字路口驶向医院。由于送往医院及时,患病学生很快转危为安。待十字路口通行秩序恢复后,雷海斌又第一时间在大队报餐微信群里向领导汇报,并提醒122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将该商务车录入电脑处罚。
  今年,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秉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开辟了抢救伤者“绿色通道”,规定只要交通事故伤者伤势严重,民警就必须驾驶警车开道,全程护送120急救车到达医院抢救,若遇到前方有大量机动车等红绿灯,民警则须第一时间赶到十字路口指挥放行车辆,同时向大队汇报不得抄录闯红灯车辆的牌。这一措施出台后收到了良好效果,大队于是又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即民用车辆在送病危患者前往医院抢救途中,只要征得路口执勤民警的同意、在民警的指挥下也可以闯红灯通过。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