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担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提高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希望全体少先队员要自觉学习法律常识,表达诉求要依“法”,遇到问题要想“法”,解决问题要靠“法”,日常生活要守“法”,努力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合格公民。”四一中队队员吴姿诺在进行国旗下演讲时倡导全体少先队员们这样做。 一次少先队活动课
少先队活动课上,各中队结合少先队员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还通过队员讲述身边的真实法律案列,从多个方面普及法律知识,教育队员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少先队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了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增强了他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四一中队辅导员虎朝霞这样评价此次宪法教育活动。 一次请“法”进校园
当天下午,该校邀请上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检察官蔡瑞杰为少先队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教育课。
蔡瑞杰围绕学生学法、懂法、用法,从培育青少年法律视角、提升在校学生法律素养、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通过生动的语言,启发孩子们对宪法以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感兴趣,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法律、接触法律,树立起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用法;结合典型案例,采取专题讲解、PPT演示等形式,重点分析了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鼓励少先队员要珍惜美好时光,努力学习,为文明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近年来,上街区中心路小学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实现教育立体化,法制全覆盖,宣传多样化,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蓬勃发展。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宣传阵地,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法制教育理念,聘请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职人员为学校法制宣传辅导员,将法制教育大讲堂搬进校园,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逐步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互动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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