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包装饮用水企业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缺失投料、关键控制点等关键工序记录、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记录不真实、周转桶清洗无记录、三防设施缺失、灌装间(洁净厂房)空气过滤净化设施老化不能正常工作等情况。安排了开封市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各基层监管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确保食品安全。对不能满足获证时生产条件的,日常监督检查结论不符合的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如果企业擅自生产,将从严从重处置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谋划开展透明车间建设活动,将企业整个生产过程经摄像机录入,信号接入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使企业生产透明化,杜绝监管盲区。 杨建民在讲话中指出,对各区局、各包装饮用水企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了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公共安全问题重要论断,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是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反复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杨建民要求,要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抓好基本教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牢固树立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经营,从思想上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企业各类人员都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考试情况作为评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要通过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前“强制学”、检查中“整改学”、处罚后“反思学”等方式,不断培养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观念;要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和诚信建设水平。
企业要落实基本管理制度。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明确了企业应该建立的26项制度,每个企业都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决不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要切实做到执行不走样、落实不缩水。各个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对这些制度进行细化和明晰,形成科学完整的责任运转链条和责任追究机制。
作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责任约谈力度,严惩重处力度。要完善基本设施。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设施,就是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相关规定,具备达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和检验条件,各县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作为重点加以关注。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生产许可条件保持、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仓储管理等作为重点,提高管理能力保证食品安全。
杨建民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要切实履行日常检查责任。日常监管是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最大量、最基础的工作,要按照“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实现工作责任到岗到人、监管对象全面覆盖。要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把辖区内所有生产包装水的企业排查一遍。
杨建民要求,要加大惩戒力度。以排查问题、发现隐患为手段,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为目的,严格执法,遵守纪律。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规范生产行为,要监督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立即核查,严肃查处;坚决取缔违法生产、无证生产“黑作坊”“黑窝点。
对不能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要坚决停业生产活动。对食品安全生产条件严重缺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差”企业,要依法坚决给予取缔。同时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排查,看用水是否有索证索票,用的水是否有检验报告等。
有条件的区局要结合监督抽检对辖区内所有包装水生产企业和学校进行一次专项抽检,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召回,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处罚,对多次处理,仍不整改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盛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管抽检、严查违法行为。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管理能力保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责任约谈、信息公开力度,严惩重处违规违法行为。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任务,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没有终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食品安全。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