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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学生食堂营养餐“留样”早产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3  浏览次数:134697
核心提示:四川省平昌县某校学生食堂营养餐“留样”记录中发生“早产”诞生行为,被依法查处。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彭庄】四川省平昌县某校学生食堂营养餐“留样”记录中发生“早产”诞生行为,被依法查处。
  4月26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对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食杂店监督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平昌县某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留样”记录中发现:该记录中出现了有当日的午餐“留样”以及当日晚餐和第二天(4月27日)早餐的食品名称、部分样本重量、留样时间、处理时间、处理人及处理方式在食品留样记录本上。
  执法人员询问得知,李某因当天事务较多,为了节省工作时间就把当天和第二天的用餐“留样”按营养餐计划方案进行书写登记。据时间推算“早产”在食品留样记录本上提前诞生了20多个时辰。
  “早产”行为严重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五)款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应该进行处罚。学校领导了解情况后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向执法人员提出了该校学生食堂膳食营养餐的管理、加工制作过程、仓储管理、索证索票以及“留样”上的整改工作方案,努力做到让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执法人员根据《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以及该校的《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责令该校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要求该校认真做好良心餐,切实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同时,将进一步跟踪督查,督促校方落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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