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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学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196350
核心提示:4月28日,上街区新建小学通过学校钉钉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
  本报讯(记者李国杰  通讯员狄玉玲  郑州报道)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0年也是职业病防治被列为民生工程第一年。为顺利推进此项民生工程工作,在广大教职员工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4月28日,上街区新建小学通过学校钉钉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
  活动中,党支部书记朱利辉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主管领导时永阁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分为总则、 前期预防、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大章,88条。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大家对职业病的概念、范围,职业病的类型、种类等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了更明确、更直观的认识。老师们纷纷表示,要学会锻炼,劳逸结合,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担当起教书育人的历史责任。活动为全体教师健康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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