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样一个备受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却因为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而不能顺利施工。 2020年4月3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某林业工作站诉朱某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案涉及该重点工程,了解完案情主审法官没有丝毫怠慢,报给了该院的分管院领导,接着按照长白县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要求,立即进入庭前调解程序,妥善、迅速解决纠纷。
据悉,府院联动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府院联动机制是我县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举措。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及案件主审法官在解决这起纠纷上,正确理解府院联动机制的深刻内涵,按照府院联动机制中的重大案件联动协调机制,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先后多次与县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深入纠纷现场实地调查,了解矛盾纠纷关键所在,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纠纷。法院与政府相互支持、通力配合,最终使得纠纷得以化解,也使得国道G331丹阿公路冷沟子至鸡冠崖(砬)子隧道工程得以顺利施工。
本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了政府、法院、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为县政府重点工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其它类似案件纠纷时,将借鉴此案的成功做法,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运用多元化解矛盾问题的新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工作方法,更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与长白县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提高长白人民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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