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 核心提示丨18岁的邓州籍大学新生杜林,疑因学籍迟迟无法办理而跳楼轻生一事(详见本报10月23日A14版报道)连日来引发了广泛关注。无论是谁承担责任,此事暴露出的优质生源被肆意争抢现象,留给了全社会太多反思之处。
追问到底是谁在争抢优质生源?一个指责违规收走学生,一个指责抢注学籍
针对招收杜林入学问题,南阳一中、邓州一中相关方面都一直否认抢生源,但昨日依然在打口水仗,继续互揭对方违规之处。
昨日下午,南阳一中副校长邓志超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经过南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招招生计划,该校享受在南阳市所辖13个县、区、市内招收两个班共112名学生的权利,“其中包括邓州市”。
按照他的说法,当他们将杜林招进学校办理学籍时发现,杜林的学籍已经被注册在了邓州一中。
“邓州一中这种做法是违反中招规程的,因为虽然录取了,但在学生未报到之前,学校是不能注册学籍的。也就是说,先报到,再注册学籍。”邓志超说,邓州一中抢在学生报到之前注册学籍,剥夺了杜林在录取之后的再选择机会,违反规定。
“正常情况下,杜林来我校报到后,我们是完全可以为其注册学籍的。”他说。
此前,邓州一中校长尹顺华认为,杜林填报的志愿是邓州一中,又被该校录取,他们为其注册学籍没有任何问题,反而南阳一中在知晓杜林已被他们录取的情况下,仍然招生,违反规定。
与两所学校的互相指责不同,杜林的三姨郭香婷认为,在杜林入学这件事上,两所学校都只考虑自己的升学率,而不择手段将她的外甥杜林变成了事实上的牺牲品,“学校所谓的救助,都还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
记者浏览发现,郭香婷的这种观点,其实也是网络热点评论之一,得到大量网友认可,尽管当事的两所学校相关人士并不这样看。
追问入校后无法办学籍,可否依规问责?查实违规的,会被取消“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杜林之死已过去一个多月,它是否与“学籍”有关,仍有待相关方面调查。但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杜林生前确被“学籍”问题所困扰。
对学籍问题,今年5月,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
该《意见》提到,除获批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称号。
距杜林轻生已一个多月了,但南阳一中、邓州一中始终不认为自己在当年中招中存在违规招生。
南阳一中一位出面受访的校办副主任坚称,杜林在该校就读,属于“借读”,而不属于“招生”,但该校一名副校长昨日下午受访时坦陈,这属于“招的借读生”。
尽管他们都否认南阳一中的行为属于上述省教育厅文件明确的“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追责范围,但杜林考入大学后,纸质学籍一直无法注册的事实却不容置疑。
郭香婷说,“南阳一中、邓州一中与杜林的纸质学籍无法向大学提交,脱离不了干系,这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是否应该被追责?”
就此问题,大河报记者昨日以市民身份致电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通过大河报报道初步了解此事。对于此事是否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问题,相关部门也正在调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般来讲,省教育厅要撤销一所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称号,需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一旦违规事实确凿,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最终取消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背景|争夺优质生源,现实中较普遍
尽管均不认可杜林之死缘起抢生源的说法,但涉事的邓州一中、南阳一中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相关受访人员,均对当前的优质生源争夺问题表示谴责。
10月22日下午,邓州一中校长尹顺华说,该校地处县级市,历年来生源流失较多,优质生源总是被外地同类学校挖走,“仅仅去年,就有几十个”。
“去年,郑州的不少知名高中都来南阳宣传,挖生源,我们学校也有不少被挖走了。”南阳一中校办一名副主任昨日也说。
“人往高处走,这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这种风气,确实影响很不好。”上述副主任说。
动态|死者家属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此前的10月19日,杜林父母等5人在南阳一中门前采用扯条幅等方式讨要说法,被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处以5日到10日不等的治安拘留处理。
昨天,郭香婷告诉记者,目前,南阳一中、邓州一中两所学校对她外甥杜林之死一直推卸责任,他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在10月24日杜林的两个伯父和表叔被释放之后,着手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