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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原市委委员张明明被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浏览次数:16293
核心提示:  成都7月17日电:日前,经中共四川省宜宾市委同意并报省纪委监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委原委员张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本报讯【记者杨春 四川报道】成都7月17日电:日前,经中共四川省宜宾市委同意并报省纪委监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委原委员张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明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收受高档服饰、名牌包等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经常与管理服务对象赌博;对江安县发生的“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生活腐化;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张明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宜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明明简历
  张明明,男,汉族,1970年4月生,四川南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在宜宾地区计划委员会工作;
  1997年1月至2001年1月,在宜宾市计划委员会工作;
  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历任宜宾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任宜宾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任宜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南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历任宜宾市南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
  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江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江安县委书记;
  2018年12月6日,被免去江安县委书记职务。
  五届宜宾市委委员、宜宾市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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