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文/图)“平时走都没事,没想到这里新加了一处桥墩。由于没有限高标志,以为能像往常一样通过,结果就撞上了!”10月15日20点左右,有网友向映象网反映称,在郑州市大石桥立交桥附近,一辆旅游大巴在行驶中撞上了桥墩横梁,惨遭“削顶”致5名游客受伤。
晚上21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金水路和防疫路口西50米,在道路北侧,一辆大巴车停在立交桥下,车头的前挡风玻璃已经破裂,车身的左侧和车顶的前半部分因巨大的撞击力被“削开”,碎片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记者看到,大巴车上打着“河南鑫海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字样,属于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期限从2015年2月3日到2019年2月2日。
司机李某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开着车子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车上坐了几十名刚从外地旅游回来的乘客。“这段路经常走,真没想到会在这里出事故。”
据了解,由于大石桥立交桥最近在进行修复工程,这里新建了一处“H”型立柱桥墩,在这处桥墩的南侧横梁西面,贴了一个3.3米的限高标志,自西向东的车辆可以清晰看到。
“为啥限高标志只设了一个方向?!”司机李某愤怒地抱怨说,大石桥立交桥下面的限高原来是4米(一般会高出一点),大巴车的车身高度约为3.9米,以前都能顺利通过。如果这里也设有限高标志,那这起事故也就能避免了。
据周围群众介绍,这处桥墩横梁的南侧之所以有限高标志,就是因为有大巴车发生类似事故才设立的。“前几天夜里,有一辆大巴车自西向东行驶,撞到了南侧桥墩横梁,之后有关部门才在上面贴了限高标志。”
河南鑫海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这辆车是去年买的,造价有70多万,因为开车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就没有买车损险。这下损失可不小。”
事故发生后,5名受轻伤的游客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交警部门初步认定,这次事故大巴车负全部责任。因涉及到桥梁的损失界定和协调处理,由于桥梁所属单位没有到达现场,交警部门对大巴车将进行暂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