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袁某,31岁,未婚,自2013年以来,为满足自己的性欲,采用哄骗、拦截、强行搂抱等方式,多次在教室内、校园附近对多名在校小学生实施猥亵,情节恶劣,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未成年刑事检察官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袁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批准逮捕,并对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侦查提出了指导意见。
针对案件中存在学校管理缺失问题,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县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立即对涉事学校进行检查,要求教育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进行清查,检查是否存在同类情况,并督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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