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提出,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由“两查变一查”,由群众多跑腿变“最多跑一次”。车辆转籍异地可办是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如果申请人想办理车辆转籍异地业务申请,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通过转入地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以及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据拉萨车管所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转籍电子化业务简化了原来的业务办理流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两查变一查;不再提纸质档案,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电子化档案资料网上转递;由原来的两地办变一地办、网上办、容缺办。
另外,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中提出要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和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改革措施。6月1日起,拉萨将与全国同步实行。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