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据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发文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知名歌手周杰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公众号认证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60万元。
周杰伦称,6月4日,他发现北京人和书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中登载一篇名为“打到日本汉奸周杰伦...的”文章,文中把周杰伦描述成“日本汉奸”、“卖国贼”,还用了很多恶毒的词语。
周杰伦认为,整篇文章充斥着对他的恶意中伤和侮辱,丑化他的人格。周杰伦表示,作为知名台湾艺人,他的名誉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应受到法律保护。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给其名誉和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诋毁、侮辱他的不实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公共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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