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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成功举办第四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1  浏览次数:127292
核心提示:  10月2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成功举行。

   【记者 张立川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丁宇 邱蓝仪】10月2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成功举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会长苏泽林,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天津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祖文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元英进,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佑海,以及来自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全国知名律所的法律界人士和全国各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一百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苏泽林主持。
 
  元英进致辞。他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作为文科学院的重要一员,瞄准一流法学学科,努力建设高水平法学院,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师资建设方面,引进了以杨立新、张卫平、黄太云、戴长林等教授为代表的一批资深专家学者,以及毕业于中外知名高校的优秀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方面,法学院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量逐年上升。法学院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获得了多项省部级科研奖励。相信迅速成长的法学院将会为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的运行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天大司法论坛已经成为天津大学法学的一项品牌活动。
 
  祖文光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司法工作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过去五年,天津市政法机关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推进改革过程中,积极借助学界力量,对各项改革政策进行研究论证,确保改革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一直密切关注司法工作动态,深刻把握司法工作发展规律。此次会议涉及到的诸如进一步完善司法组织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内容,都是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直接相关的重要命题,对统筹运用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提高司法工作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能够切实增强改革的协同性和系统性,真正发挥出改革对司法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本次会议的议题设置,展示出司法分会对改革工作规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改革发展方向的精准把握。
 
  宫鸣简要回顾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介绍了天津市检察机关改革情况。他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其中一个核心就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是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检察系统的司法责任制是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达到这个目标,还配套开展了员额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及人才改革,还有司法改革之外的其他改革,比如以审判为中心的数据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的改革等。近几年随着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落地生根,天津市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图自强,深入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同时,与司法局会签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构建了新的律检关系。此外还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的流程,依法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与京冀检察机关建立了生态环境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深化了检务公开改革,案件信息公开化,微信平台已上线运行,开发了案件信息掌上平台。通过改革,天津市检察机关的人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检察官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广大检察干警尤其是在一线办案的检察官的司法办案意识和担当精神明显加强,规范司法的自觉逐步养成,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人均办案数大幅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综合满意度不断提高。今年7月中央召开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会,结合天津检察的实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一五三”的改革思路,全面落实中央高检院的改革部署,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下一步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落实十八大、十九大部署的改革任务,在巩固中深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推进新时代检察制度创新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检察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体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蔡志萍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司法改革从起步到逐渐步入正轨,再到迈入快车道,从工作体制改革到司法体制改革,不同法律部门和职业群体都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天津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以司法标准化为抓手,以党建工作为保障,全力以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比如,建立了司法标准化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统一制定并发布实施了涉及审案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注重服务、权责配置等6大方面29个司法标准,编纂法官制典一系列文书,该项工作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作为改革案例向全国推荐。天津法院在全国率先完成人财物市级统管和内设机构改革,中、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由361个缩减为234个,内设机构数量下降了35%;积极稳妥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改革试点,促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大力加强政治法院建设,引入技术手段,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自主研发的法官自助服务终端入选2018年首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在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既需要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也需要公检法司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衔接。
 
  孙佑海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确立。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以预期,未来我们将更加注重在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分类管理、深化科技运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中国的司法改革必将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9月,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成立,标志着公、检、法、司、律师、公证等不同司法职业群体学术研究与交流的常态化。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精心打造、横跨不同法律职业、汇聚理论和实务精英的民间学术平台,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成立以来,成功召开了三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与诸多兄弟单位共同举办“司法改革名家系列谈”等重要学术活动,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建议报告。同时,司法分会依托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诸多研究基地,共同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在成果转化方面,连续三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形成的优秀论文都已结集出版。同时,司法分会拟出版一套规范指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务丛书,丛书主要研究运用多元机制化解纷争的司法行为规范问题。此次第四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研究重点,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专题研讨。
 
  在论坛上,二十余位法律学者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司法改革回顾与展望,司法改革以来的成效评估、基本经验、未来展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司法责任制的完善等议题深入研讨,会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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