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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今日对马高潮执行死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73532
核心提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8日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实习记者 郭荣海 通讯员 李鹏 河南南阳综合报道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8日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2017年7月6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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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6号一审宣判
  南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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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高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高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行刑前,南阳中院依法安排被告人马高潮和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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