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10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仁初死刑,被告人杨雨春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罗仁初不服判决,认为事出有因,当庭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仁初采取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9人死亡和9人受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杨雨春明知罗仁初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
案情回顾
为报复院长袭击老人致9死9伤
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18日,现年66岁的罗仁初与妻子在娄底市双峰县爱心养老院当护工。至2015年2月,爱心养老院拖欠罗仁初夫妇约4万元工资。罗仁初多次找养老院长房鸿春讨要未果,房鸿春承诺在2015年春节前支付1万元。
2015年2月18日(大年三十),房鸿春支付了4000元给罗仁初夫妇。罗仁初夫妇不同意,二人找到房鸿春,强烈要求其再支付6000元。
次日凌晨2时许,罗仁初认为房鸿春故意卡扣其工资,决定以打死打伤在养老院居住的老人而让房鸿春赔钱的方式报复房鸿春。罗仁初用红砖或撑衣杆,先后对王金轩、刘金佩等18名老人进行打击,最终导致9死9伤。
其中,熊银海、朱仁九、庞文臣3人当场死亡,赵天起、李伯汉、李继明、贺英丁、王诗元、朱玉滋在送医后,分别于2015年2月19日至2015年4月8日相继死亡,其他9名老人构成轻微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或二级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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