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以上这些改革开放后催生的各色休闲娱乐场所“吧”们之类的新词,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了。
但是,有这样的一种新潮“吧”,倒不见得人人都听说过----“摸吧”,顾名思义,“摸吧”所突出的就是一个“摸”字----即用手接触、探取人体或是物体,据说,这是开在大学学校附近、专供在校大学男生消遣寻乐的休闲场所,类似于小酒吧或是小舞厅,在这里,既能享用廉价的酒水,翩翩起舞,同时,还能花上10块8块小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吧女郎的任何部位进行零距离接触,无论是从外到里、还是从上到下、前后左右、任由抚摸,如果觉得意犹未尽并愿意花钱,那还可以做别的更出格的事,完全满足其他欲望。
该“摸吧”的最早出现,大概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记得那时有一篇关于描绘四川成都夜生活的书中曾经提起过;有称“摸吧”是甘肃兰州人独创的,也有说东北才是首创者,在这里姑且不管谁先谁后,如今它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在西部欠发达地区,这种“特色摸吧”的盛行已广为人知,早便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个月初,木尔与一位来自陕西西安的老朋友孙总见了一面,闲谈中涉及到了“摸吧”的话题,他谈到了现在宁夏上大学的侄子,今年22岁,大三,他说:“侄子可能是远离家人不太习惯或是学校管理相对松散的缘故,大一那年经常上网打发时间,排遣寂寞,老师没少操心,为此还曾打了好几次电话给家长通告了这事,进入大三的第一学期,也就是去年下半年,每月给这孩子寄的生活费用突然开始不够花了,不断地想方设法要家长多寄这个或那个钱,不仅如此,还经常逃课旷课,后来,老师这才从侄子同学那里了解到,原来他经常出入大学附近的几家“摸吧”,有时更是不分白天黑夜,成天都混迹在那里,简直是换了一个人,学业几乎快要荒废了,全家人正为这个着急啊,怕是耽误了孩子的一生”。他说:“学校和好多家长也都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过那些害人不浅的色情“摸吧”,公安机关也严厉打击过或关闭或取缔,但是没过多久,不法者又变了花样、死灰复燃,无可奈何。”
这些年,有关打击“摸吧”的报道屡见不鲜,甘肃、山西、江苏、宁夏。。。。。。各级政府对其危害性不可谓不重视,打击力度亦不可谓不严厉,按理说“摸吧”理应收敛许多,但最终却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大行其道?
不禁要问:“摸吧”----到底是什么人在经营?都有谁充当了“吧女郎”?哪些大学生成为了“摸吧”常客?
一:“摸吧”的幕后操纵者:
在此前被媒体曝光处理过的“摸吧”中,我们不难发现,受高额利润的驱使,这些“摸吧”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经营者的幕后有当地相当背景的人参与,比如被网民爆料的一家,幕后人竟然说是公安局握有实权的某处长,试想,这样的关系怎能管得了?据悉,兰州的“摸吧”高峰期时多达五百家,而规模最大的一家,鼎盛期竟然有超过四百名小姐同时在场,这实在太“壮观”,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二:“吧女郎”身份来源:
下面这份是记者年前对甘肃兰州“摸吧”的调查报告显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70%小姐:主要来自甘肃定西、陇西、天水、庆阳等较贫困的山区,她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大多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已婚妇女占2/3多一点,剩余一部分为“职业小姐”。
2、20%的小姐:来自东北、四川、安徽、河南、重庆等地,这些小姐主要在洗浴行业、按摸行业或其他服务行来来回“流动”,靠色情服务出卖肉体挣钱是她们的主要目的。
3、15%的小姐:来自本地或周边省市的下岗人员,婚姻失败者或特意寻找“另类”刺激者,这一部分人在白天有较固定的工作,晚上到摸吧被她们认为是另外一种“创收“形式。
4、5%的小姐:来自当地高校的学生,她们大多是因家庭贫困,“不得已”而进入摸吧。另外一部分则是因为高消费、爱慕虚荣想在短期内挣钱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学生。
三:“摸吧”的常客:
1:70%以上的“摸吧”常客是那些没有女朋友的学生。
之所以能占有如此高的比重,我想,主要是这些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性渴望期,同时不能忽略的是,他们均不同程度受到了身边已谈恋爱同学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或刺激,有的则是刚开始出于纯粹的性好奇,殊不知,一旦尝试后,难以自控,于是,乐此不疲在“摸吧”。
2:大学高年级学生居多。
记者调查统计,大一大二的“摸吧”常客并不多见,这些学生还能将学习放在第一位,条件稍好些的,在这期间或在同学中物色恋爱的对象,对自己尚有所约束;而高年级的学生,大三或大四的,尤其是那些对考研根本没任何想法和毫无进取心的,对他们来说,多以”混“的心态,“熬”到毕业就算完成任务了,无所事事之下,于是,将“猎艳”作为了一种消遣放松的生活方式,有事没事都热衷于到“摸吧”一试身手,沾点腥味,寻求心理的安慰与满足。
3:感情受挫的学生。
经历失恋的残酷无情地打击后,有的学生对此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自以为看透了男女之情,觉得感情实在不可信,索性不再找人谈情说爱,玩世不恭起来,于是乎,房前屋后那些花枝招展的“吧女郎”的大量存在,正好迎合了这部分学生的口味,加上收费也低廉,因此,抱着“逢场作戏又何妨?”的思想,找个临时异性朋友寻欢作乐,“摸吧”或是成了变态者报复女性的一个渠道。
以上情形的学生占了“摸吧”常客的绝大多数,不过,也有一小部分来自社会各阶层人士,这其中又以已婚民工为主,由于长期两地分居造成的性饥渴,在经济上也偶尔有能力承受,于是,“吧女郎”成为了他们发泄的对象。
其实有关民工的这个话题,几乎每年都会被关注,特别对于有超过1000万外来民工的广东,他们的生理需求解决与否甚至已经成为了一大社会问题,事关社会经济各方面的稳定大局,由于民工强奸案件的时有发生,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确实值得思考。
除此之外,“摸吧”中还不乏高素质人士的“积极”参与,此前,记得有一个在西部流传甚广的经典段子:有一位不到50岁的副教授,因常年不举,极其郁闷,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悄悄的潜入“摸吧”,进去就捡了个金元宝:一个二十上下、大学生模样打扮得小姑娘主动贴上去陪其跳舞,结果连着跳了九曲,这哥们儿终于重振雄风,于是谈妥价钱,100银子出门而另觅佳处,没想到进了宾馆,正当他猴急得在脱衣服那刻,小姑娘突然蹦出一句话来:“咦,XX老师是你啊,我上过你的课啊!”吓得这哥们儿提着裤子就直往屋外跑,连开房的押金都没敢要。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摸吧”---只是随意摸一摸,那么,如何定性“嫖娼卖淫”还真是不好找依据,因为我们知道,“嫖娼卖淫”罪---它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发生不正当的性交合,二是实现了财物与肉体的交易即性交易。不过,将其归属为“从事色情活动”的范畴是没有什么异议的。
“摸吧”---这个集店名与“特色服务”于一体、既隐蔽又低俗的产业,不仅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制造了社会不稳定隐患,腐化了人们的娱乐消费观念。严重危害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个毒瘤不下大力气及时铲除,它势必将给原本纯净的大学校园带来灭顶之灾。
最后,木尔强烈呼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有碍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摸吧”毒瘤,请大学生们自重自律,各级政府机关狠抓源头,切实把这个国家明令禁止的毒瘤坚决铲除干净,还老百姓一个良好而和谐的社会风气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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