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求有关高校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相关材料。
《通知》强调,加大宣传服务和考生帮扶。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政策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创新考生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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