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以来,玉屏城区连续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玉屏县公安局通过情报研判发现:玉屏县周边的湖南省新晃县、黔东南天柱县、大龙经济开发区同样也发生多起电动摩托车电瓶被盗案件。玉屏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与湖南省新晃县公安局联合打击犯罪的合作机制。两县公安局共同对电动车电瓶被盗系列案件进行研判分析,串并案件60余起,并成功锁定杨某某(男,天柱县邦洞镇人)、李某(女,纳雍县化作乡人)有重大嫌疑。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杨某某、李某在纳雍县有活动轨迹。
2018年2月8日,玉屏警方前往纳雍县开展抓捕工作。当日15时30分许,民警在纳雍县化作乡九洞天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嫌疑人杨某某、李某抓获。2018年2月9日14时许,民警在湖南省新晃县鱼市镇街上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嫌疑人杨某(男,湖南省新晃县扶罗镇人)抓获。经审讯,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季某劣迹斑斑,2005年、2012年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开始对自己所做的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在审讯过程中,李杰副所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破获了季某的心理防线,经过现场指认,破获10余起盗窃商铺财物案件。
目前,季某已被莲都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赃物已陆续发还受害人,白云破获系列盗窃,破案60余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李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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