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健全的日本会出现如此冤情吗?很多人不禁对事情的真伪产生怀疑,会不会是博取同情的骗子呢?旁边的几个商贩说:“她已经连续十几天在这里站着了,而且也有人五十、一百的给她和孩子钱,但她都拒绝了。不是真事儿,谁会有这闲工夫这么做!”
她叫李维香,今年48岁,是大连人,27岁时结婚,但一年后与丈夫感情不和离婚,未育子女。在2003年39岁时,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日本人,一心出国的她在2004年去了日本山形县,和这个日本人结婚了,但由于李维香语言不通,与日本丈夫及家人沟通有障碍,经常被莫名奇妙的冷落。后来他还了解到,这个日本丈夫在10年前也曾通过婚姻中介娶过一个中国女人,但是结婚一年后那个女人就跑了,因此丈夫和家人对李维香是另眼相见,经常发生不快,有时看管她像看贼似地,但很快李维香就怀孕了,为了纾解紧张气氛,她回大连呆了四个月,调试好心态又返回日本,之后与日本丈夫和家人处得还算相安无事,直到女儿出生后,重男轻女的这个日本家庭开始无情的对待她和女儿,她经常会受到丈夫的奚落打骂,甚至年幼的女儿也曾遭到过野蛮对待。之后她便在一年后与日本丈夫提出协议离婚,要求给孩子和她100万日元,日本丈夫和家人不同意,最终只拿到26万日元,这点钱在物价高的日本根本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随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她去了日本大阪,由于她带着年幼的女儿,不能工作,她向当地政府申请了住房和救济金。
原本李维香以为可以开始新生活,但日本前夫经常会给她打电话,要求复婚,之后她也试图回归这个日本家庭,先后三次都是无功而返,这个日本家庭做得一次比一次过分。而且退了政府救济住所之后,丈夫还找到当地政府不要管给她和女儿提供救济住房,语言不通的她也只能干着急。无奈在2006年他把年幼的女儿送回大连,在哥弟家寄养,自己回日本,去了东京,找了一份保洁的活。两年后,幼幼合集,两年无果无奈回国求国人关注!她把女儿接回日本,但日本前夫又提出了复婚的要求。为了孩子生活,她同意了。但哪想到在落户口时,丈夫只把女儿的户口落上,自己的户口却没落。她去当地政府问此事,也没有人回应。李维香认为这是这个日本家庭撵自己走的手段,因为她是三年签证,而女儿是日本户口,如果没有女儿的监护权,自然她签证到期后就没有续签的可能。因此她立马做出决定,拒绝复婚,又带孩子去了大阪。
可之后更不幸的怪事就频频发生。她租住的房子里经常会有刺鼻的味道,呛得她和女儿难受,而且在白天她带女儿出去后就会有人进入住处捣乱,而且有喷洒液体的痕迹,她多次报警,但日本警察到场后,取证后便没了下文。而孩子闻了这刺激性味道后,脸部过敏起痘,曾多次入院治疗。
李维香说更过分的是在2010年,晚上竟然有人趁她和女儿入睡后进入住所,对5岁的女儿进行奸污,幼幼合集,两年无果无奈回国求国人关注!女儿说他看到一个胳膊长长,腿也长长的大人,随后她就看到女儿的下体有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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