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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 多措并举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22724
核心提示:  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在专题会议上做动员讲话  本报讯(记者卫智健 四川报道)2018年春节前后,针对岁末年初重要节日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的严峻形势,宜宾市公安局为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同

   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在专题会议上做动员讲话
 
  本报讯(记者卫智健  四川报道)2018年春节前后,针对岁末年初重要节日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的严峻形势,宜宾市公安局为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严防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检查整治力度,从“部署、摸底、巡查、打击、宣传、督导”全方位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及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落实部署

  宜宾市公安机关春节、“两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
 
  首先强化组织部署。宜宾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叶寒冰和公安厅党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张颖关于做好春节安保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小川和分管副局长李万强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方位部署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管民警——社区民警——社会力量五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小川组织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安全监管工作
 
  再就是明确职责分工。县(区)治安大队、派出所、烟花爆竹从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宜宾市公安局联合安监局、环保局、综治办、城管局及各区县安办,从1月1日起至3月底,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中的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摸底排查

  各区县公安局检查烟花爆竹摸底排查
 
  对工作中掌握的涉爆重点单位、部位和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做到详细准确、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对辖区销售点进行排查,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逐一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在重点街道、通道设立治安卡口,加强对车辆及人员的检查。通过采取开展多层次的排查,对节前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用途、来源、流向等基本情况,逐一排查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漏管失控等问题。
 
  全面巡查

  春节期间检查烟花爆竹(治安支队)
 
  由市局治安支队牵头,各县(区)公安局治安部门主抓,联合辖区派出所、特巡警和交警等部门,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废弃房屋、厂房,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网点和零售摊点开展安全巡查“回头看”全覆盖,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隐患“再发现”,重点巡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储存库房的“三防”设施是否齐全,销售人员落实制度情况、台账填写、库存是否与台账一致、业主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坚持、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况,与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保证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回头看”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打击整治

  李万强副局长深入烟花爆竹仓库检查
 
  宜宾市公安局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整治态势,严禁非法销售,严禁在集贸市场集中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零容忍”。对工作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案件,及时组织警力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非法制贩、私藏烟花爆竹逃犯,全力开展缉捕追逃;2017年12月26日,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推动禁售禁放政策实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摸排检查,严格执法,确保禁售禁放政策执行到位。2018年2月1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烟花爆竹各环节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治,并会同辖区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运输及零售摊点的巡查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储存、运输、销售及燃放案件。
 
  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890个,联合安监等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点45个,办理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3起,治安处罚44人,共收缴非烟花爆竹2630箱,查处非法燃放案件30起。
 
  宣传引导

  各区县日常监督检查
 
  把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持续组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高密度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普法,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案释法,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商贩依法售卖烟花爆竹,增强其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二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协调市电视台播放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利用声、屏、报、网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双微矩阵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全市各县(区)政府对关于“2018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通知”等相关规定,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各区县日常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参与宣传民警及志愿者3680余人,出动宣传车200余辆,组织集中宣传19次,共设立服务台35个,悬挂横幅123条,摆放宣传展板78块,张贴禁限放公告、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网络媒体宣传300余次,电子屏幕上滚动宣传标语3万余条次。
 
  督导问责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制定严格的督导问责机制,市局多次组织督察、治安部门开展密集的督导巡视,深入全市各县(区)、镇乡、街道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存储库房、零售摊点进行全覆盖、零死角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严肃倒查问责。
  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销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场
 
  宜宾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中,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作为主抓此项工作开展的责任单位和主力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社会各界群众知晓率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禁售、禁放烟花意识逐渐养成,能自觉遵守禁售、禁放政策,有效改观了市区随意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禁售、禁放工作成效明显,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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