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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13815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韩吴琦开封报道】近日,开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该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韩吴琦开封报道】近日,开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该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专项治理。
  {摄影:韩吴琦}
 
  2月24日,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会议,对《意见》的精神进行了宣贯,对学校集体配餐应当达到的标准进行了培训,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拉开帷幕。从2月26日开始,本着严标准、高要求的原则,按照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技术指导、市教育局协同配合的工作方法,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所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生产加工面积、布局流程、设施设备、运输设备等进行了重新核查,并对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进行了评定。
  {摄影:韩吴琦}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分装专间不符合要求;二是布局流程不合理;三是缺乏餐具保洁设施设备;四是留样管理不规范;五是检验流于形式;六是管理水平落后。通过本次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达到A级单位有5家,达到B级的有4家。
 
  3月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检查情况向市食安办作了专题汇报,市食安办主任管坚勇要求各县区政府食安办组织纪委、检察院、卫计委、教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组成复查小组,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复查工作,对达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复查,经复查后合格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才具有向中小学校供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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