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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暨重大案件监督检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2379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孙守广通讯员韩吴琦开封报道】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升食品稽查办案力度,2月12日上午,开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暨重大案件监督检查活动在顺河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丽萍,市人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通讯员韩吴琦开封报道】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升食品稽查办案力度,2月12日上午,开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暨重大案件监督检查活动在顺河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丽萍,市人大教工委主任杨自强,市政府调研员刘振远,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管坚勇,顺河区区长白海富以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相关县区分管领导参加。

   朱丽萍一行对顺河区东大寺门清真食品一条街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以及顺河区、通许县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汇报。朱丽萍要求:全市各级要认真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开封市食安办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不断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坚持重典治乱,严惩重处,坚决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具体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四点。


 
   一是高位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稽查办案放在重要位置,市长亲自批示,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亲自调研、部署、督导案件查办;市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持每年对食品安全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将食品案件输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县(区)一把手工程,强化了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市食安办每季度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监管矛盾和难题。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市食安办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通报案件线索,重点是涉刑线索;充分发挥检察、公安法制专家和食安办、食药监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专业支撑,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办理。2017年,全市各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59起,移交公安机关18起;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79起,刑拘86人,批捕和起诉69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2017年,市食安办联合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学校校园周边、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肉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联合办案力度不断加大。针对2018年“双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从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抽检、大宣传、大稽查”集中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104起,结案86起,移交公安部门6起,查扣不合格食品近5吨。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查办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社会各界认同感明显增强;把有奖举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2017年兑现举报奖励27.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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