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小照开大车是涉事驾驶人(黄昶玮摄)
1月16时9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交警三支队七大队民警黄昶玮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发现G93成渝环线高速乐宜宜宾段686KM处(乐山往宜宾方向)应急车道内停着两辆大货车,未开启警示灯,也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在做好后方示警工作后上前查看,经询问发现两车是一路的,为了等后面的车一起出发,于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等候。服务区近在咫尺,居然还是要占用应急车道,民警于是按照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对两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当民警在处罚川L782**重型半挂牵引车时,驾驶人张某某称驾驶证、身份证都未带在身上。民警于是将该车及驾驶员带至宗场大队部进行调查。驾驶人张某某向民警报了一个驾驶证号,经上网核查民警发现与驾驶人张某某并不是同一个人,张某某辩解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记了9分,再记6分就被扣完了,于是找了一个朋友的驾驶证来扣,希望民警能够通融下,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张某提供自己的驾驶证号来处理,但张某一直拒绝提供。民警经调查该车档案,并与车主取得联系,后查询到驾驶人张某的准驾车型是C1,张某拿着只能开小车的驾证去开重型半挂牵引车,这就是他一直肯说出自己驾驶证号的真正原因。证据面前,张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明知只有C1证不能开重型半挂牵引车,但还是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到,于是铤而走险。目前,张某面临准驾不符、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三项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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