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涛12月5日告诉澎湃新闻,10月17日他突然接到一条手机短信,提示驾驶证已记12分,A2驾驶证处于降级状态。次日,他到当地车管所查询得知:10月16日17时7分因驾驶鲁GQ1006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罚款200元记12分,为现场处罚。
其后,丁涛收到当地车管所邮寄的《办理注销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原因与短信理由一致。
“我从来没有开车到过武汉,更没有驾驶过鲁GQ1006。”丁涛对澎湃新闻说,10月18日以来,他多次致电东西湖交通大队反映此事,工作人员一直表示系工作错误愿意纠正,但至今事情没有得到处理,5日他无奈在网上对此事进行曝光。
丁涛说:“家里就靠我开车赚钱,现在两个月不能开大货车,哪里去找钱?”
东西湖交通大队工作人员12月5日上午表示,已经接到丁涛的投诉,并已向上级领导反映此事。他们5日早上已和丁涛通过电话,目前正在调视频监控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判断,如果按照丁涛所说,会依法依规处理。
为何两个月没有得到处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收集材料并上交,处理此类投诉的是另外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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