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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涉黑团伙被指“八宗罪” 主犯获无期徒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120201
核心提示:图为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张一辰摄  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张一辰)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朱群羊、宝小卫、孟看看等20余人因
 
图为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张一辰摄
 
  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张一辰)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朱群羊、宝小卫、孟看看等20余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八宗罪”获刑,其中,被告人朱群羊被判无期。
 
  经查,2004年以来,被告人朱群羊纠集被告人宝都卫、黄平安等人开始在西安周至县、长安区等地开设赌场,以抽取好处、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之后,朱群羊又先后笼络了被告人宝小卫、孟看看、荆希望等人,于2011年左右,相继介入了引汉济渭工程和黑河治理工程的施工。各被告人以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为主要获利手段,实施了一系列为争强斗胜、聚敛钱财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群羊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图为法庭进行最后宣判。张一辰摄
 
  对于该案控辩双方的观点和意见,法院综合认为,综观本案,以朱群羊为首的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规定的四个法定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及重大影响特征。
 
  在2017年5月的庭审中,检方指控,该犯罪组织在2004年至2013年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暴力追讨赌债,肆意伤害他人,强取他人财物,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
 
  最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朱群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获刑二十年至管制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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