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第十二届阳翰笙文艺奖评奖工作由市文联牵头,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参评作品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公开演出、播映、展出、发表、出版、获奖的文艺作品,通过10个区县文联及12个文艺家协会推荐、个人申报等方式,共收到参评作品400余件。根据《宜宾市第十二届阳翰笙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过资格审查、初评、中评、终审、公示等程序,评出获奖作品74件,其中特别奖3件、金奖15件、银奖19件、铜奖37件。获奖作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代表和反映了近两年来宜宾文学艺术取得的丰硕成果。
阳翰笙文艺奖是我市最高规格的综合性文艺类评奖。该奖项于1995年由当时的地区行署设立,由地区文联组织实施,在全省都是较早设立文艺奖的地区,每两年颁发一次,至今已颁奖十一届,共奖励1200余件文艺作品。获奖作品涉及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电视艺术、民间文艺、诗词、戏剧、杂技、文艺评论。
会上,部分获奖作品在颁奖仪式上进行了现场展示。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敏,副市长王力平,市政协副主席林伦菊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颁奖。
本报记者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