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的一天,江苏某地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赶到后拨打120,叫来救护车。救护人员在进行救治的过程中,给受伤驾驶员周某进行采血。根据执法流程,医生采了两管血:分为A管和B管,A管留档,B管送检。
之后,交警将B管血样送到当地一家医疗机构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周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毫升0.35毫克。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0.2毫克就属于酒驾,达到0.8毫克属于醉驾。
按此标准,周某属于饮酒驾车。警方根据这一结果要对周某进行处罚。
“我根本没有喝酒,怎么成酒驾了?”面对警方的处罚,周某矢口否认自己喝过酒,“这个结果对我太不公平了,受到酒驾处罚是一回事,汽车损坏还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我需要真相。”
为了对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确认,也为了让周某心服口服,交警将剩下的A管血样又送到了当地另外一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居然高达0.87毫克,按规定,周某属于醉驾。
酒驾变醉驾,周某更加不服:“我明明一滴酒都没沾,怎么又成了醉驾?里面有猫腻。”
而此时,交警也开始对结果表示质疑:两管血都是周某的,怎么酒精含量却不一样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拿着两份不同的检测结果,交警不能妄下判断。
最后,当地交警来到司鉴所寻找真相。所幸之前检测的两管血还有一部分剩余。
卓先义和他的同事们拿着这些剩余的血样进行重新检测,得到的酒精含量数据与之前的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我们的检测结果显示,B管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0.33毫克,A管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0.86毫克,与之前结果相差不大。”
那么,为何两管血液都来自于一个人结果却相差那么大?到底是什么原因?
卓先义知道,人体一旦摄入酒精,血液中就会出现一种名叫“乙基葡萄糖醛酸苷”的物质,这是乙醇在人体内的标志性代谢物。“如果当事人的血样中能够检出乙基葡萄糖醛酸苷,那就说明他在驾车前确实饮过酒”。
接下来,卓先义再次对两管血液进行化验,发现里面均没有“乙基葡萄糖醛酸苷”的成分,这表明当事人确实在驾车前没有喝过酒。
可是,一个没有喝过酒的人,血液中的酒精成分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卓先义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如果不是当事人体内血液所含酒精,那就可能是血液被外部污染了,酒精是从外部进入血液的。”而这,只是卓先义的猜测。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卓先义开始求证。此时他已经连续工作了10天,对一个近60岁的人来说,这样的案子需要耗费他大量的心力。
在送来的案件资料中,卓先义注意到,最初的采血工作并不是由交警完成的,而是由医院的救护人员负责的。“我们平时在医院抽血的时候,医生会先用消毒液对抽血的皮肤进行消毒,然后再将针头插入皮肤进行抽血。在这个过程中,医生使用的消毒液可能含有酒精。”卓先义解释。
为此,卓先义联系了当地交警,希望他们能够提供采血时救护人员所使用的消毒液。然而交警并不理解卓先义的做法:“医生使用的消毒液我们都查看过了,并不含酒精,不会有问题的。”
但是在卓先义看来,交警所说的不含酒精并不是完全没有酒精:“在皮肤上进行消毒的消毒液,里面含有少量的酒精,不过这个酒精挥发很快,外人不易察觉,所以交警可能忽略了。但是对我们的鉴定来说,再少的酒精都不容忽视,工作上不允许有一点点的误差。”
最后,交警还是将当时救护车上的消毒液交给了卓先义。经检测,消毒液里果然含有酒精。这也证实了卓先义的猜想:抽血的针头沾上皮肤表面消毒液里的酒精,并将酒精混入两管血液内,才造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的结果。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等着卓先义去解释:既然两管血液都含有酒精,那为什么两者的酒精含量相差甚多?“这可能是因为两管血在放置时弄混了,不是同一个人的”。
为解决这个问题,卓先义又安排对两管血进行DNA检测,结果却表明两管血属于同一人。
既然两管血都是周某的,那问题肯定是出在其他方面。很快,卓先义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因为医生在消毒时,只消毒了一次,所以抽第一管血即A管血时,酒精的浓度比较高,针头被酒精污染得比较严重,进入血液的酒精含量也较高。在抽B管血时,酒精已经挥发了一部分,浓度降低,所以进入血液里面的也比较少。这样就使得两管血中酒精含量不同。”
经过详细、综合的鉴定,司鉴所给出的鉴定结论是:血液中的酒精成分并非来自当事人饮酒。
交警部门根据这一鉴定结果还了周某清白。
“用此类方式采血,容易因消毒酒精的污染而出现错案。即便是酒驾者,也有可能提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因此,事后我们还给交警部门提了建议,让他们给每位交警配备一个标准化的采血包,避免消毒酒精的使用。”卓先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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